刊登日期: | 2024/4/16 |
發文日期: | 2024/4/12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130025817號 |
主旨: | 貴公司(福興砂石股份有限公司)申請註銷專任工程人員吳冠甫 君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55****;技證字第014212號)受聘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註銷受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貴公司113年3月26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。 二、貴公司檢附申請書件敘明吳君業於113年03月31日離職,請依營造業法第40條規定於三個月內另聘之。 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福興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|
副本: | 吳冠甫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、臺灣區綜 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雲林縣辦事處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 科、本府建設處 |